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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牡丹江市國土資源局
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
本報告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的相關規(guī)定編制。報告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推進“五公開”情況、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、回應解讀情況、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、信息公開相關舉報、復議、訴訟情況、制度機制建設情況八個部分。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(tǒng)計時間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本報告電子版通過牡丹江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(www.hljmdjlr.gov.cn)全文公開。
一、總體工作情況
2016年,牡丹江市國土資源局嚴格按照《條例》要求,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,深入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<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>的通知》(中發(fā)辦〔2016〕8號)和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》(國發(fā)辦〔2016〕19號)以及黑政辦發(fā)〔2016〕53號、牡政辦發(fā)〔2016〕22號的精神,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,“穩(wěn)增長、調結構、促改革、惠民生、防風險”的重要抓手,進一步推進“五公開”工作要求,不斷增強公開意識,加大公開力度,深化公開領域,豐富公開內容,拓展公開渠道,優(yōu)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載體,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,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(guī)范化、科學化水平,取得了政府主動公開、社會積極參與、群眾普遍滿意的良好成效,有力推進了陽光政府、法治政府、服務政府建設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6年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如下表所示:
(一)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
統(tǒng)計指標 |
單位 |
統(tǒng)計數 |
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) |
條 |
668 |
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 |
件 |
0 |
(二) 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
統(tǒng)計指標 |
單位 |
統(tǒng)計數 |
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0 |
2.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668 |
3.政府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0 |
4.政府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0 |
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|
條 |
0 |
三、推進“五公開”情況
2016年,本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(guī)定的程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本年度沒有需要按照“五公開”要求進行公開的重大決策。
四、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
(一) 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情況
統(tǒng)計指標 |
單位 |
統(tǒng)計數 |
1.公開2016年預算信息部門數 |
個 |
1 |
2.公開2015年決算信息部門數 |
個 |
1 |
(二) 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情況
2016年度,沒有重點建設項目,故無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情況。
五、回應解讀情況
2016年度,本局共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1次,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1次。
六、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
(一) 收到申請數及申請辦結數
2016年,共收到2件申請,辦結率及滿意率均達到100%,詳細情況如下表所示:
統(tǒng)計指標 |
單位 |
統(tǒng)計數 |
1.當面申請數 |
件 |
0 |
2.傳真申請數 |
件 |
0 |
3.網絡申請數 |
件 |
0 |
4.信函申請數 |
件 |
2 |
(三) 申請答復數及
(四)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
我局信息公開本著公開透明、服務公眾的原則,免費對公眾開放,未收取任何費用,也未發(fā)現(xiàn)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、擴大收費范圍的行。
七、信息公開相關舉報、復議、訴訟“零發(fā)生”
我局2016年度沒有出現(xiàn)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及舉報的情況。
八、制度機制建設情況
以《條例》規(guī)定的各項要求,進一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平臺建設,努力完善各項制度,并扎實做好基礎建設,做到“陽光政務”為目標,定期對不予公開政府信息進行屬性審查,擴充主動公開范圍,切實做到“應公開、盡公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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